省工商聯與省人大聯合開展《廣東省企業和企業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省工商聯與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聯合在全省開展《廣東省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權益保護條例》修訂工作調研。5月10日-18日,省工商聯黨組成員、副主席陳昆率聯合調研組赴廣州、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市開展《條例》修訂工作實地調研。19日,在省工商聯召開有關商會協會座談會,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王波出席調研座談會。

各地政府有關部門、工商聯,各商會協會和非公有制企業圍繞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權益保護方面的基本情況、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和存在問題,以及《條例》的體例設置、重點內容、具體條文和實施機制等方面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王波主任在座談會上提出三點意見:第一,修訂《條例》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是形勢發展和企業發展的客觀要求,體現中央和省委對企業和企業經營者的關心和支持,只有切實保護企業和企業經營者的權益,經濟社會才能健康發展;第二,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權益得到有效保護的根本在于誠信守法,自我保護和《條例》保護一樣重要;第三,《條例》修訂要立足廣東實際,堅持問題導向,結合中央和我省在權益保護方面新的政策措施,借鑒各地好的經驗做法,增強實操性。
